各院系、部门
由于我院在中行的个人住房贷款分几批进行,且每个人的银行扣款时间又不尽相同,统一在工资中扣还容易形成信贷不良记录。为此,经学校与中国银行多次协商后决定,从四月份起,有个人住房贷款的同志,请根据自己的银行扣款时间,亲自按时缴还!学校将不再统一在工资中扣还。此前如在中行有不良记录且须贷款的同志,可凭我处介绍,到中行办理证明手续。请同志们谅解!望各院系各部门及时通知本单位有贷款的同志!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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