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学院艺术学院学生读书交流活动实施办法
时间:2024年05月10日 17:08 发布: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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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五乐育人”工程,引导大学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自觉品读经典,培养爱读书、会读书、读好书的良好习惯,提升大学生阅读素养与人文素养,锻炼阅读能力、表达能力和演讲能力等。经学院研究,特制订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艺术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二、内容及要求

1.读书交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国学经典、名人传记、经典名著、红色文化等各类书籍的经典分享或读书心得等;分享者可根据阅读内容决定分享形式及内容。

2.个人分享必须提供文稿或者PPT,个人分享时长不少于30分钟。

三、组织和管理

1.读书分享会将作为艺术学院大学生“乐读”活动常态化开展,每月举办一期,每期根据个人分享时长由学院统筹安排分享人数,每期分享人数不超过3人。

2.个人提交申请前必须联系一名指导教师,提前汇报阅读情况,指导读书分享内容选择、文稿撰写或者PPT制作等,并全程线下参与读书分享活动。

3.读书分享由学生根据个人阅读情况提出申请,填写《榆林学院艺术学院读书分享会报备审批表》交学院审核,并统一安排时间和地点。

4.活动议程由申请者本人设定,至少应包括学习分享、交流互动、指导教师点评环节,也可根据需要自行设定其它环节。

四、激励措施

1.学生作为分享人参加申报并完成读书分享活动的,在下学期综合考评中“德育”模块加0.8分,在第二课堂“思想成长”模块加0.5学分。

2.学分认定待活动结束后,以审核盖章的《榆林学院艺术学院读书分享会报备审批表》为加分依据,提交第二课堂系统并在班级综合考评中予以认定。

3.个人分享总时长不足30分钟的奖励学分减半认定,不足10分钟的不予认定。

4.除分享者外其他参与读书分享会的同学,根据第二课堂系统活动报名、考勤情况赋分0.2分。

五、本办法自2024年5月起实施,由艺术学院党总支负责解释。

附件:《榆林学院艺术学院读书分享会报备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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