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博物馆信息资料库管理涉及的范围包括:文物账簿、藏品档案的完善和保管,有关图书及研究资料的收集和保管,博物馆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的更新和维护等。
2.文物账簿、藏品档案和研究资料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编订详细信息目录以纸质和电子形式分别保存,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3.研究资料的收集由本馆全体工作人员负责,研究资料应设立专柜保管,并由专人负责,研究资料实物和研究资料目录信息应由两名工作人员分别保管。
4.本馆内外人员需借阅图书和研究资料者,须履行相应的借阅手续,手续上应有借阅方和管理人员的签字,双方签字不能为同一人。
5.博物馆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更新和维护由专人负责,负责人应及时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更新和维护。
6.本制度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