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榆林学院一直高度重视公共艺术教育教学工作。早在2000年,我校就以艺术系(现为艺术学院)教师为主体,联合校团委、学生处、宣传部、各院系(部)有艺术特长的教师,通过开设艺术教育选修课程、组建艺术社团、举办艺术讲座以及艺术展演等活动,积极开展课外、校外艺术教育活动,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建设等丰富的美育教学活动,提高大学生美育素养,促进大学生素质全面发展。
在2019学年榆林学院公共艺术教育工作中,艺术教育中心与学校团委,教务处及艺术学院齐心协力,在艺术教育教学工作中进一步加强课程设计,在艺术普及教育中着重扩大覆盖面,在艺术实践中加强创新实践,多方位,多角度不断提升大学生的艺术修养,成效显著。
一、公共艺术教育定位
为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近年来,学校坚持按照“通识教育+学科教育+专业教育+素质拓展”的课程结构体系,将公共艺术教育纳入本科生教学计划中,《榆林学院关于修(制)订教学大纲的原则意见》中规定:五大类综合素质选修课必须包含艺术修养选修课。《榆林学院综合素质选修课管理办法》中强调,综合素质选修课的设置应体现学科交叉与文理渗透、体现拓宽学生知识面和改善知识结构、体现学科领域的理论深度和学科前沿发展动态、体现提高文科专业学生的科学素质和理工科专业学生的人文社会科学素质,要求学生在本科学习期间,综合素质选修课选修学分不得低于8学分,必须选修1门以上艺术类课程。公共艺术教育是普及艺术知识和提高大学生艺术修养、培养创新思维并激发大学生创造性潜能、陶冶健康情操、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教育部令2002年第13号)精神,推动公共艺术教育工作发展,使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我校将公共艺术类课程教学纳入正常课程教学体系中,重视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建设,着力构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艺术教育体系。
1.组织管理
多年来,学校一直高度重视公共艺术教育教学工作。早在2001年,我校就以艺术系(现为艺术学院)教师为主体,联合校团委、学生处、宣传部、各院系(部)有艺术特长的教师,通过开设艺术教育选修课程、组建艺术社团、举办艺术讲座以及艺术展演等活动,积极开展公共艺术教育教学工作,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2013年6月,我校艺术教育中心正式成立,负责艺术教育工作的开展。艺术教育中心负责课程设置与师资配备,教务处负责组织课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学生处、团委、宣传部负责课外艺术实践活动的组织实施,各单位分工明确,各岗位职责清晰。
3.教师管理
学校23名公共艺术教育任课教师中有专职教师12人。其中高级职称5人,中级13人。40岁以下教师17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者共计16人。另外,为了弘扬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培养学生对传统文化艺术的认知和情感,学校特聘请5位地方非遗传承人和民俗艺术家担当导师,在学校开设相关的理论和实践艺术教育课程。
为了不断加强教学工作规范化,保证教师教学质量,我校制定了《榆林学院教师教学质量标准及评价办法》,指导和规范教师的教学工作行为。按照质量标准与评价办法,通过学校督导组、二级学院(系、部)和学生,对教师教学过程各环节进行的系统考核与评价,形成所有任课教师的年度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按院(系、部)反馈,公示,作为教师绩效工资兑现、薪级提升、职称晋升及评选相关奖励的重要依据。
公共艺术类教师队伍作为学校师资队伍的一支重要力量,其管理同样纳入学校统一管理中。我校公共艺术教育教师部分来自艺术学院,且多数教师从教5年以上,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课堂组织能力,能够按照教学大纲和培养目标完成公共艺术类课程的讲授,教学质量显示度逐年提高。
5.场馆及设施器械配置
我校一直高度重视美育教学与实践活动场馆建设,学校现有1000平米的体育馆、1000平米的学术报告厅,1200平米大学生活动中心,能够开展大型文艺汇演、人文讲坛等活动。此外,还有舞蹈排练厅2个、管乐团排练室1个、艺术作品展厅1个、电子钢琴室2个(50架),钢琴室60间、画室23间,面积共计2208平米,所有场地和设施器材均长期开放。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对艺术教育设施器材进行妥善保管,使用效率高。
学校不断加大艺术教育设施的建设力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配足配齐相应器材。目前,校内公共艺术教育配置乐器、相关器械500余件,并能按照实际需要不断更新和补充。
6.资料配置
为保障学校公共艺术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及相关单位为公共艺术教育配备大量图书影像等资料。目前,学校图书馆艺术类中文图书资料共9020种,40,200多册,电子图书70,000多种,外文电子图书35,000多种,纸质期刊55种,多媒体视频资源达100,000多种。此外,还有包含艺术类文献的相关数据库,包括CNKI知识网络服务平台、万方数据库、维普中文科技期刊全文数据库、人大复印资料全文数据库,较好地满足了艺术教育活动和研究工作的需求。
二、开设课程情况
1、规定课程:开设艺术限定性选修课程3门,包括《艺术导论》、《音乐鉴赏》、《美术鉴赏》、《影视鉴赏》;任意性选修课程7门,包括:作品赏析类,有《交响音乐赏析》、《民间艺术赏析》、《影视音乐欣赏》;艺术史论类,如《中国音乐简史》;艺术实践类,有《DV制作》;特色课程类,有《插花艺术》、《茶艺》及《珠宝赏析》。
2、特色课程:聘请当地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和民间艺术家开设特色课程,这些课程结合地域文化艺术,特色鲜明。这类课程有《陕北秧歌艺术》、《陕北剪纸》、《陕北民间工艺》等。这些课程授课方式是理论与实践结合,学生既可通过理论学习较为全面地了解这些地方艺术类型,也可以通过一定的实践和互动,体验到这些艺术的魅力,对地域民俗文化也有较为深入理解。
三、艺术团体活动
艺术教育中心与团委共同组织、管理学生艺术社团工作,多年以来学校出台了《榆林学院艺术团工作制度》《榆林学院大学生艺术团章程》等文件,积极组织和引导社团开展工作。到目前为止,学校共有校级艺术团体20多个,组织规范、活动规律、成绩显著的有《安塞腰鼓社》、《AK街舞社》、《吉他社》、《动漫社》、《轮滑协会》、《汉文化汉服社》、《国学社》、《交谊舞协会》、《中华武术社》、《龙魂双节棍社》等。
四、组织各类各级艺术展演竞赛
艺术教育中心还承担着组织和服务各级各类艺术教育展演和竞赛的任务。中心与学校教学、艺术创作部门密切合作,积极引导和组织学生和教师进行艺术创作,并传通知和传达各种展演和竞赛信息,通过作品征集和遴选活动向各举办单位报送作品。
五、工作计划和推进举措
1、规划和制订艺术教育中心的工作职责、内容;开展同等院校之间的交流和学习,完善艺术教育工作机制。
2、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完善和开发5门左右艺术教育课程,开发2门艺术教育实践课程;编写具有本校特色和适合本校的艺术课程教材。
3、加大建设艺术教育中心的力度,扩展基本办公场地、实践教学场所、档案资料库。
4、聘用2-3位戏剧、戏曲、地域艺术类专家承担相应的课程(或举办相关讲座),弥补我校在这些领域的空白。
5、组织大学生成立相关的艺术社团,加强组织大学生参加艺术展演活动,争取荣获国家级大奖。
6、按照教育厅对高校艺术教育工作的考核和评估指标体系进行相关的准备(档案、资料、数据整理等)。
榆林学院艺术教育中心
2019.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