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院系、绥德师范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各项战略部署,给予新媒体传播在推动文化强省建设、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等方面的作用发挥提供理论支持与决策参考,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省社科联”)、共青团陕西省委(以下简称“团省委”)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试行)》和《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合作设立2024年度陕西新媒体传播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
1.直播带货助力陕西乡村振兴实践经验及成果研究
2.新媒体传播赋能陕西文旅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实践路径研究
3.新媒体环境下的高校思政教育创新路径探索
4.陕西微短剧产业生态持续繁荣的路径探索
5.西安青年的网上信息交流载体及内容偏好研究
本项目申报人可在所列示的项目指南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也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对选题的文字表述进行适当修改,第5条不可自拟题目。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团省委组织实施,面向全省公开征集。项目申报须通过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工作,能够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有较为丰富的成果积淀;原则上要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
2.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未进入陕西省数字社科信息资源数据库的不得申报。
3.项目依托单位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4.各依托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二)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同时进行。
1.线上申报方式:各项目负责人通过“陕西省社科网”业务系统中的“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用户名为注册“陕西省数字社科信息资源数据库”时填写的手机号,获取手机验证码登录,填报相关信息及资料,待管理单位审核。各单位管理员对申报项目逐一进行审核并完成提交。
2.线下申报方式: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一式两份)、《论证活页》(一式五份)及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省社科联科研科普部。电子版《申报书》、《论证活页》(WORD文件格式)及汇总表(EXCEL文件格式)一并报送。相关资料表格在“陕西省社科网”(http://www.sxsskw.org.cn/zlxz/)下载。
三、项目立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团省委抽取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立项评审。评审采用匿名方式,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评审结果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省社科联下发立项通知并颁发《立项证书》。
四、项目经费
本项目拟立10项,每项资助1万元。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委托单位账户。
五、项目结项
(一)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底,项目结项需书面提交3-5万字新媒体传播研究成果,并附2千字左右简介。
(二)省社科联、团省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六、成果使用
团省委对成果拥有所有权,省社科联及团省委对成果拥有使用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
七、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团省委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团省委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研究质量。
(三)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其所在依托单位次年项目申报将被予以限制。
(五)项目申报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院系统一汇总提交纸质版于科研处302,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luke57520@126.com。发送邮件时请注明课题简称(如“院系+2024年度陕西新媒体传播”)。
科研处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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