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院系、绥德师范校区: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速推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加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人才培养、企业培育,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支撑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广泛征集需求、组织专家论证的基础上,榆林高新区科技创新局联合财政局组织编制了2022年度榆林高新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现就项目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一)一般类项目
1.产学研合作
2.平台建设
3.社会发展领域
4.工业领域
5.科技小屋建设项目
6.秦创原创新工作室项目
(二)重大产业链项目
(三)科技新星和科技创新团队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高新区范围内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2.可为高新区解决产业关键技术需求,与榆林高新区合作紧密的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二)项目负责人
项目申报单位应明确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若为兼职人员,须提供在职单位批准兼职和兼职单位聘用的有效证明)。项目负责人需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是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且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有足够的时间用于该项目研究工作。项目一经申报,原则上申报单位及负责人不得变更。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
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不得出现可能影响评审公平公正的相关信息(包括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承担单位名称、项目组成员姓名),描述时可用“*”代替,否则视为项目负责人故意泄露相关信息,形式审查将不予通过。
(四)限项要求
1.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本年度各类科技发展计划项目1项。
2.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其他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3.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禁止同一项目同时申报多个不同类别科技计划,禁止同一个项目通过多个推荐单位申报。
(五)诚信要求
科研任务严禁转包、分包。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申报单位及参与单位要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弄虚作假。项目负责人在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等作出信用承诺。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项目立项资格,并降低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科研信用等级。
(六)其他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须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与研究开发费用管理制度,所申报项目须编制详细的科技项目经费预算,设立研究开发费用明细台账,科研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2.项目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要承诺如获项目资金支持,必须专款专用,按计划组织项目实施。
3.同一项目当年已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立项扶持的不得申报(不含政策性奖补,省市有关部门明确要求配套的除外)。
4.各类科技计划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申报指南(附件)。
三、申报材料及程序
(一)申报书内容
1.主要研究内容与目标
2.创新点与关键技术
3.现有基础与实施条件
4.预期成果与经济、社会效益
5.考核指标
(二)申报书附件材料
1.榆林学院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榆林学院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申报单位承诺书。
4.与高新区企事业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必须是榆林高新区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以上申报材料需齐全,相关证明文件应将清晰可辨认的原件扫描件电子版。
(三)资料报送
所有申报项目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5份,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无线胶装。申报材料的第一页需附上目录,材料中各个组成部分都应在目录中有所体现。
四、申报时间
项目受理截至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未按要求提供必要的申报材料、证明材料和逾期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产学研合作 联系人:周 飞 15891233097
科技新星和科技创新团队 联系人:万增利 15596073536
科研处
2022年10月19日
附件【承诺书.doc】已下载次
附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docx】已下载次
附件【青年科技新星申请书.docx】已下载次
附件【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docx】已下载次
附件【申报指南.docx】已下载次
附件【榆林高新区2022年科技计划项目(1).pdf】已下载次
附件【2022年度榆林高新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