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学院

关于开展榆林学院首批创新工坊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年12月10日 08:48 作者: 来源: 编辑:教务处 审核: 阅读次数:次 背景颜色:

各院系:

为进一步培养和提升我校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积极投身创新创业实践,保障各个创新创业项目的顺利实施,开创我校创新创业工作新局面,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决定组织开展首批创新工坊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创新工坊的建设是以各学科及专业特色为基础,以思维开拓、科技创新、赛训结合、团队培养为主导理念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场所,同时也是教师指导、学生参与的双创实践空间。

由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总体指导创新工坊的立项及建设工作,由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

二、工作流程

创新工坊的申报要结合本院系学科专业特色,以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为目标,以对应行业岗位能力需求为导向,以各级各类创新及学科大赛为抓手,着力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18年12月10至12月21日。

(二)数量及要求

各院系结合自身学科优势和专业特点,推荐1-2个工坊进行申报,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首批拟建立6-10个校级创新工坊。

申报负责人必须是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岗教师,工坊下属团队可由学生和教师共同组成,申报建立的工坊要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研究计划和研究目的,并填写《榆林学院创新工坊申报书》(见附件);同时要充分将工坊的建设与“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机器人大赛、电子设计大赛等各级各类赛事活动紧密相连,实现工坊组建与竞赛组织工作无缝对接。

(三)材料提交

各院系请将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12月21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行政楼201)办公室。

联系人:曾春梅 联系电话:3529167

三、具体安排

(一)工坊场地及建设期限

创新工坊地点设在各院系内,自主开展。教务处将根据各院系申报情况核查本院系是否安排适当场地并提供基本办公设施。创新工坊的建设期限为2年,2年后视具体发展情况协定继续建设或终止建设。

(二)资金支持及考核评估

创新工坊申报获批后,学校每年将给予0.5-1万元的资金支持,具体数额根据工坊建设方案及具体建设情况酌定。学校将采用“定期考核+随机抽检”的形式,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工坊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估,不符合要求的工坊将责令整改或终止建设。

(三)工坊管理模式

创新工坊的管理采用教务处、院系和双创团队相结合的三级管理模式,教务处负责工坊的资金支持、资源协调、评估考核和赛事对接工作,院系负责工坊的具体建设和双创团队的培养和指导,创新创业团队则通过健全的组织架构和规章制度进行自我管理。每个工坊每年至少培养2支双创团队参加各类校级以上(不含校级)科技竞赛活动。

四、工作要求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创新工坊的申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做好宣传动员,广泛调动大学生参加创新活动的积极性,把工坊建设作为促进专业学习、培养创新创业就业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的重要途径,进一步提高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

附件:榆林学院创新工坊申报书

教务处

2018年12月10日

附件【创新工坊申报书.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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