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面向校内公开选聘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一、选聘岗位
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兼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二、岗位职责
1、全面主持继续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工作。
2、制定并组织实施继续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2013-2020发展规划。
3、加强与政府、企业和社团等合作,拓展发展空间,加强合作交流,推动我校成人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各类社会在职人员培训工作有新的突破、新的发展。
4、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任职资格及条件
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应同时具以下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52周岁以下;
(1)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责任意识、全局观念、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2)具有社会服务意识,市场开拓精神,项目策划能力。
(3)热爱继续教育事业,具有较丰富的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爱岗敬业,作风民主,正派清廉,能全职到岗。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正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工作等工作经历;
(2)现任正处级干部;
(3)副处任职两年以上,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博士研究生,在校工作满3年,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工作等工作经历。
四、选聘程序及方法
学校成立公开选聘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资格审查、竞聘演讲、民主推荐、面试答辩、组织考察等环节的工作。经学校党委研究确定聘任人选。
1、竞聘演讲
演讲时间不超15分钟,演讲内容包括简历、现岗位主要工作业绩和所竞争岗位的工作思路、任期目标等三部分内容。
2.民主推荐
根据竞聘者竞聘演讲及德能勤绩廉表现,进行民主推荐,参会人员每人推荐1名人选,按照推荐票数多少选前3名进入面试答辩考核。
3.面试答辩
根据岗位职务、职责对进入前3名的竞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根据面试答辩环节考核情况,选前2名进入组织考察环节。
4.组织考察
党委组织部组成考察工作组,对面试答辩的前2名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提出考察意见。
5、聘任
在组织考察的基础上经学校党委研究确定聘任人选。新任院长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任期三年。
五、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
个人申请、组织推荐两种形式报名;应聘者需填写《榆林学院公开选聘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供个人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等)。
2、报名时间:2013年5月21日—5月28日
3、报名地点:党委组织部 403
附件:
榆林学院公开选拔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报名登记表
中共榆林学院委员会
2013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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