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学院

高等学校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

日期:2021年02月27日 14:28 作者: 来源:教育部 编辑:封少博 阅读次数:次 背景颜色:

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的通知

国卫办疾控函〔2021〕 102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疫情防控特点,我们在前期相关技术方案基础上,组织制定了高等学校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中小学校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和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2月26日


高等学校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

为指导高等学校做好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压实高等学校防控工作责任,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落实“四早”防控措施,精准防控,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开学准备

(一)学校的准备。

1.重视开学准备。学校根据疫情形势和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做好新冠肺炎和春季高发传染病的预防工作,科学制定开学工作方案,周密安排学生返校报到,有序推进春季开学工作。

2.落实各方责任。配合当地严格落实辖区党委和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落实好学校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党委书记和校长是高校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提前有序做好开学前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准备和工作安排。

3.坚持联防机制。完善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教育部门与卫生健康部门加强指导,推动学校与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沟通协调,配合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供专业指导和人员培训服务,形成教育、卫生、学校、家庭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监测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做到业务指导、培训、巡查全覆盖。

4.完善各类预案。学校提前熟悉掌握当地防控要求、防控方案、医疗服务预案,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师生来源特点,制定具体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各项防控措施,做到责任到人。校医院、医务室等应发挥与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的纽带作用。学校开学前与属地社区、公安机关、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做好对接,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

5.做好物资储备。提前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等防疫物资储备,配备足够的盥洗设施。对非接触式温度计等设备进行校准,保证测温数据可靠。在学校内按照标准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安排专人负责学校卫生设施管理、卫生保障、监督落实等工作。加强学校卫生管理员、志愿者、宣传员等校园防控队伍建设。

6.完成环境整治。开学前对校园实施全面的环境卫生整治,包括加强对冰鲜冷链物流的监控和管理,对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等场所进行彻底的卫生清洁消毒、通风换气、清理垃圾,对校园内使用的空调通风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进行清洁和预防性消毒处理。

7.加强教育培训。对师生员工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

(二)师生员工的准备。

8.报备健康状况。开学前进行连续14天每日体温监测,记录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并如实上报学校,配合学校做好开学入校健康检查。

9.落实返校要求。返校前应确保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低风险地区师生员工经学校审核健康状况,符合要求后即可返校;严格落实对从中高风险地区返校师生员工的健康管理要求。境外师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返校时按照我国相关政策要求接受管理。

10.做好旅途防护。返校旅途中要随身携带足量防护用品,注意个人卫生、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主动配合乘务等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防疫管理等。

二、开学之后

(一)学校管理要求。

1.落实主体责任。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压实学校传染病防控主体责任,完善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等制度和防控措施。

2.做好监测预警。做好师生员工健康监测工作,落实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和登记制度,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做到传染病聚集性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加强新冠肺炎、流感、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等冬春季高发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处置工作,将疫情防控作为学校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

3.坚持登记制度。把好校门关,工作人员和来访人员佩戴口罩,对进出人员监测体温。学校要加强对外卖配送和快递人员核查、登记与管理,合理设置快递收发点。

4.做好场所管理。坚持疫情常态化下不同场所管理要求,加强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体育馆、会议室、实验室、校医院、卫生间等场所的管理和清洁消毒,定期通风换气。

5.加强活动管理。根据校园情况合理控制人员密度。开放教室、自习室、图书馆、体育场等公共空间。加强各类聚集性活动审批管理,非必要不组织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

6.加强员工管理。鼓励校(楼)门值守人员、保洁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等自愿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工作期间应当佩戴口罩,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上报并及时就诊,不得带病工作。食堂工作人员应当穿工作服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与消毒。

7.落实健康教育。把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内容纳入学校健康教育,定期对师生员工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师生员工防病意识,养成健康生活方式。以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健康体魄为出发点,重视学生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提升。引导学生养成科学用眼习惯,控制视屏时间,合理作息。关注学生心理,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

(二)师生管理要求。

8.遵守校门管理。师生应遵守学校校门管理规定,尽量减少出校。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便捷的进出校门管理机制。

9.加强个人防护。在校期间自觉按照学校规定做好个人健康管理,一旦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应及时上报,并按照当地相关规定就诊。注意手卫生、个人卫生、用眼卫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持宿舍卫生清洁,定期晾晒、洗涤被褥及个人衣物。符合接种要求的师生依法依规、知情同意、自愿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10.保持社交距离。学生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应当随身备用口罩,在校外公共场所无法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时,需要佩戴口罩。

三、应急处置

(一)关注疫情变化。一旦所在区域发生本土疫情,要严格实施师生员工体温检测、晨(午)检和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防控措施。校园出现病例后,视情采取班级停课、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

(二)遵守处置流程。师生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到医院就医。学生应当及时报告辅导员,教职员工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单位和校医院。校医院应做好新冠肺炎症状主动监测,及时上报,及时转诊。学校配合疾控机构做好环境消毒和检测工作。

(三)启动应急机制。如教职员工和学生中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学校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师生员工病愈后,返校时要对其查验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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