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学院

榆林学院关于2021年寒假放假安排和春季开学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0年12月31日 16:23 作者: 来源:办公室 编辑:宣传部 阅读次数:次 背景颜色:

校属各单位: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教育部错峰放假要求,结合我校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将2021年寒假放假安排和春季开学工作计划通知如下:

一、寒假放假安排

放假时间:学生2021年1月16日,教职工2021年1月17日。

因疫情防控错峰出行需要,特安排:大四学生2021年1月8日前结束专业课考试离校;大一学生2021年1月12日前结束专业课考试离校;大三学生2021年1月13日前结束专业课考试离校;研究生和大二学生2021年1月15日前结束专业课考试离校。

二、春季开学安排

开学时间:学生2021年2月25日,教职工2021年2月24日;2021年3月1日上课。(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因疫情防控错峰出行需要,原则上研究生、大四、大三学生2021年2月25、26日返校;大一、大二学生2021年2月27、28日返校。

各二级学院要提前进行谋划安排,以科学防控态度,实事求是精神,坚决做到一人一策,跟踪每一名同学,掌握入学前所有学生的信息,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确保我校顺利开学。

三、工作要求

1.寒假期间,要全面掌握在校师生员工和离校师生员工信息。要求离校师生员工原则上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出行,假期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离榆的职工教师须向学校报备申请。如实报告去向及起止时间,妥善做好个人防护,返榆后严格按照当地政府防控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并如实向学校报告外出活动轨迹和活动情况。

2.保卫处和西区物业假期要继续加强门禁管理,出入学校东门和家属区南门需持出入证或有效学生证通行,入校一律出示健康绿码并测体温。

3.校防控办和各单位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做好防控工作。

4.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做好师生的安全教育。保卫处要在放假前组织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加强假期值班、夜间巡逻,严格门禁制度,确保假期的安全稳定。国资处、各二级学院要重点做好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消除各类隐患。

5.研究生处和教务处要做好下学期的课程安排工作,校长办公室要做好校园春节节日氛围的营造,做好假期车辆的管理和安全运行工作。

6.组织部、人事处、学生处、工会、离退处要做好节前的扶贫助困和走访慰问工作,切实解决师生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7.后勤管理处、基建处、后勤集团要认真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确保水暖电正常供应,做好校园基础设施维修、环境卫生等工作。

8.宣传部要做好网络舆情工作,防止不良信息在网上传播。网络信息中心要确保假期校园网的畅通。

9.各单位要认真履行中央八项规定,营造务实节俭廉洁过节氛围。纪检监察部门要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10.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寒假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和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要确保24小时手机通讯畅通,随时掌握本单位的安全动态,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值班安排表于2021年1月10日前报校长办公室(416)和保卫处(204)


榆林学院校长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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