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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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严肃财经纪律 永葆清廉本色”教育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9日 14:18来源:作者:刘雁南

各学院、各部门、绥德师范校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严肃财经纪律”、“过紧日子”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维护财经秩序,形成“守住财经纪律高压线”的长效机制,让“讲纪律、守规矩”成为常态,现就开展“财经纪律永葆清廉本色”教育学习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财经纪律永葆清廉本色”为主题,以学习宣传学校各项财务制度为抓手,突出纪律教育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深入开展牢固树立财经纪律意识、强化经济责任、熟知财务制度、领会政策法规精神等的学习宣传和警示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以优良的党风、清廉的政风确保各项财经纪律执行有力,促进“清廉榆林学院”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时间

2022910

三、活动内容

(一)集体学习。各单位集中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严肃财经纪律”“过紧日子”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及一般性支出的通知》《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榆林学院经费预算管理办法(修订)》《榆林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榆林学院财务报销管理办法(修订)》和《榆林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通过学习,引导广大教职工强化理论武装、增强财经法纪和廉政意识,提升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专题视频。财务处针对预算编制、项目管理、经费使用、财务报销、个税申报等经济业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廉政风险防控点,以学校财务制度为依据,选派多名业务骨干录制系列专题小视频,精准推送,用图表、案例、数据等生动直观的方式为大家宣传讲解,提高广大教职工的学习效率和效果。

三)专项治理。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含科研项目负责人),以近年来在巡视、巡察、审计等报告中反映的财经纪律问题为线索,以学校财务制度为依据,严肃认真自查各单位(项目)在预算编制、项目管控、经费使用、财务报销、个税申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科学细致务实的整改方案,与教学科研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用好手中的权力,管好手里的经费,主动适应新形势,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自觉遵守财经纪律。

(四)重点检查。在自查整改基础上,对有具体举报线索、群众反应强烈、日常监管中问题较多、自查整改不认真的单位,财务联合审计等部门进行重点检查,对违纪违法行为移交纪委。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类经济业务产生的发票已实时嵌入税务系统,校内所有报销业务都已无缝对接财政云系统,税务、财政可以随时抓取开票信息和报销数据。因此,各单位(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财经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活动的开展,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对本单位的财经纪律教育做出安排部署,确保全员覆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积极踊跃参加活动,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二)明确工作职责,全面统筹推进。各单位(项目)负责人要进一步强化职责,明确工作责任,要将财经纪律学习教育作为下半年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肩负起领导责任。单位(项目)负责人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强化督查指导,推动责任落实。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财经纪律学习教育活动安排部署,密切结合学校实际,做好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学习、自查和整改工作。


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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