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见习岗位的通知
时间:2021年02月26日 16:15 发布: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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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就业工作,提升就业工作完成效率。就业中心分配给我院见习岗位1名,该岗位仅限大四毕业生报名。

一、就业见习岗位工作职责:

1、就业协议录入。 2、协助开展就业其他工作。

二、见习生待遇及管理办法:

1、经见习办确认、备案的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为4个月,见习人员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每人每月1700元和25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见习生活补贴按自然月份计算。见习人员按规定正常出勤的,当月见习生活补贴按规定月标准计算;月出勤时间10至15个工作日的,当月见习生活补贴按规定月标准的50%计算;月出勤时间不满10个工作日的,当月不享受见习生活补贴。

3、见习岗位工作地点:艺术学院辅导员办公室,时间:(3月1日-6月30日)法定工作日。

三、见习生需要提交材料及程序:

1、毕业年度在校生持身份证、学生证、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见习生申请时间截止到2月26日晚20时。

四、联系人:杨壮林老师 电话: 18291163539


榆林学院艺术学院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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