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申报2018年度榆林市社会科学专项资金规划项目的通知
2018-07-06 09:31(点击:)

各相关单位:

2018年度榆林市社会科学专项资金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予发布《榆林市社会科学专项资金规划项目2018年度课题指南》,并就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榆林市2018年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规划项目要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三届全国两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榆林市情开展应用性、对策性研究,为我市实现“三大目标”,落实“两个更大”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保障。

二、《榆林市社会科学专项资金规划项目2018年度课题指南》立足榆林市“十大战略问题”,围绕我市“追赶超越”、转型发展、城乡统筹、民营经济、现代农业、社会治理、生态建设、诚信建设、文化引领、旅游带动等重大现实问题设立,基本定位以体现榆林自身优势和特点为主,同时注重基础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对策研究有机结合。

三、申请人根据《榆林市社会科学专项资金规划项目2018年度课题指南》规定的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

四、榆林市2018年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规划项目设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论文、专著等,结项时间均要求为一年。如不能按期结项或经鉴定未能通过者,一律予以撤项处理。鼓励以研究报告、论文为项目的最终成果形式。申报结束后,由榆林市社科联组织专家根据申请人综合研究水平和所申报项目的研究对象、问题指向来确定项目类别。

凡是榆林市社科专项资金规划项目在结项时不允许使用已在中、省项目中结项过的课题成果作为结项成果。一经发现,将予以撤项处理并进行通报批评。

予以撤项处理的项目将追回已拨经费,且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再行申报项目。

五、申请社科规划项目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申请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3、申请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4、16年和17年未结题的市社科项目,本次不能申请。

六、申报课题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万元,一般项目1万元,青年项目0.8万元。

七、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按计划自主支配项目经费。项目资助经费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1、管理费:指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提取的管理费,每项提取3%,不得超额提取和重复提取,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分配管理费的比例可为3:2。

2、资料费:指开展项目研究所需的资料收集、复印、翻拍、翻译等费用,以及必要的图书购置费等。

3、调研差旅费:指为完成项目研究工作而进行的调研活动开支的差旅费,其标准参照榆林市财政有关规定执行。

4、小型会议费:指围绕项目研究举行的小型研讨会的经费开支。、

5、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使用费:指上机费、录入费以及用于项目研究的资料查询、信息交流等上网费和软件费用等。

6、咨询费:指为开展项目研究而进行的问卷、专家咨询等支出的费用,提取额一般不得超过项目资助经费的8%。

7、印刷费:指项目研究成果的印刷费、打印费和誊写费等。

八、为保证项目研究质量,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过去负责的社科规划项目已结项),且不得作为主要参加者(项目成员中排序前三位者)参与其他项目申报;项目参加者最多可同时参与两个项目;每个项目参加人数不得超过六名。

十、为了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特实行匿名活页评审方式。

十一、《榆林市社会科学专项资金规划项目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及《申请汇总表》请通过榆林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官方网站下载。

十二、课题申报时间为2018年7月6日至7月23日,各院系请将本院系审查合格的《榆林市社会科学专项资金规划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15份以及填写好的《申请汇总表》及电子版报送至科技处302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常利娜

联系电话:0912-3525970

附件:1、榆林市社会科学专项资金规划项目2018年度课题指南

2、榆林市社会科学专项资金规划项目申请书

3、课题设计论证

4、榆林市社科专项资金规划项目课题申请汇总表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榆林学院科研处 
Copyrights 2019 All Right Reserved.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崇文路51号

邮编:719000
电话:+86-0912-3893621
传真:+86-0912-3893621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