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高校统战理论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4-07 次浏览


各部门、各院系、绥德师范校区:

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高校统战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若干措施》要求,省委教育工委决定开展高校统战理论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高校统战工作中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探索形成具有决策参考价值和应用推广价值的研究成果,不断开创高校统战工作新局面。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要求

1.本次项目申报不单独设申报指南,申报者要围绕高校统战工作机制,建立高校统战工作责任制,高校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引领,高校留学人员统战工作,高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基础、内涵发展,高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现状、路径,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对策等方面开展研究。也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项目。

2.申报项目要体现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具备一定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申报项目应具有原创性,已获批省(市)级以上行政部门立项的其他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3.理论研究旨在解决高校统战工作中的现实难题,探究国内外学术发展的前沿动态。实践项目要立足我省高校统战的现实需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

(二)申报单位要求

1.各申报单位应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做好本单位项目初审、查重和筛选工作;应为本单位教师顺利开展研究提供支持,

对项目研究成绩突出的人员,应采取有效形式予以奖励;同时加强对项目研究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督促检查。

2.各高校党委统战部门要对项目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与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与必备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质量。

(三)申报人要求

1.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限1人,主持人全面负责项目的研究与管理工作。项目主持人必须是我省高校在岗的从事相关教学和研究的理论工作者或从事相关工作的实践工作者,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正处以上职务,应熟悉所申报研究领域现状,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2.每人申报主持项目不得超过1项,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项;鼓励跨校联合申报。项目组成员不得超过6人(含项目主持人)。

3.鼓励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

三、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单位申报文件,《高校统战理论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高校统战理论研究与实践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以及相关支撑材料。

2.报送方式:电子材料统一命名为“院系名称—高校统战项目申报书”《高校统战理论研究与实践项目汇总表》加盖院系公章并签字,与其他纸质材料一式2份及电子版汇总材料报送科研处鲁客处。

3.报送时间:材料报送时间截止2024年4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1.项目申报采用限额申报,本科院校申报数不超过2项,高职院校申报数不超过1项。课题研究时间为一年。

2.省委教育工委统战部对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管理,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建设中期,适时开展中期检查;建设期满,进行结题验收。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工作将另行通知。

科研处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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