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 2024 年度“蒲城县域高质量发展”合作研究 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4-23 次浏览

各部门、各院系、绥德师范校区: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以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省社科联”)、陕西省人大财经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人大财经委”)和蒲城县人民政府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试行)》和《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合作设立 2024 年度“蒲城县域高质量发展”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1.以新质生产力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
2.县域电商新业态发展研究;
3.县域特色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研究;
4.县域数字化转型发展研究;
5.县域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协同推进研究;
6.破解县域工业化用地难问题研究;
7.文旅赋能县域高质量发展研究;
8.县域完善工业产业链发展研究;
9.以千万工程推进宜业宜居和美乡村建设研究;
10.大力推进以县域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研究。
项目申报人在所列示的项目指南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 可自拟题目、延伸研究方向和扩展研究内容。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 省人大财经委和蒲城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面向全省社科界 公开申报。项目申报须通过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 人联名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工作,能够深入实地开 展调研,有较为丰富的成果积淀。
2.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且未结项 的不得申报;未进入陕西省数字社科信息资源数据库的不得 申报。
3.项目依托单位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 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 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4.各依托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 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
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5.鼓励跨学科、跨领域组成专家团队联合攻关,鼓励与 省内党政部门实际工作人员共同开展研究。
(二)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同时进行。
1.线上申报方式:各项目负责人通过“陕西省社科网” 业务系统中的“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系统”进 行申报。用户名为注册“陕西省数字社科信息资源数据库” 时填写的手机号,获取手机验证码登录,填报相关信息及资 料,待管理单位审核。各单位管理员对申报项目逐一进行审 核并完成提交。
2.线下申报方式: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 书》(一式两份)、《论证活页》(一式五份)及汇总表,在规 定时间内报送至省社科联科研科普部。电子版(WORD 文件格 式)《申报书》、《论证活页》(WORD 文件格式)及汇总表(EXCEL 文件格式)一并报送。相关资料表格在“陕西省社科网” (http://www.sxsskw.org.cn/zlxz/)下载。
三、项目立项及资助经费
本课题由省社科联、省人大财经委和蒲城县人民政府会 同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
括课题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 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立项课题。 本项目资助经费金额每项 1 万元。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 在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四、项目结项
(一)本课题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需书面提交 1 万字左右的研究报告及 2 千字左右 的研究成果摘要;电子版同时报送。
(二)省社科联、省人大财经委和蒲城县人民政府组织 相关专家进行课题结项成果评审,课题评审合格后,按照相 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五、成果使用
省人大财经委、蒲城县人民政府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 用权及处置权,课题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项目组 在公开发表与本课题研究相关的成果时,应注明本课题立项 名称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 权争议。
(二)省人大财经委、蒲城县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全程参 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省人 大财委、蒲城县人民政府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研究质量。
(三)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 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 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四)课题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 者,将予以撤销:
1.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被撤销课题的负责人 3 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其所在依托单位次年项目申报将被予以限制。

(五)课题申报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3 日至 2024 年 5月 14 日,逾期不予受理。由各院系统一将纸质版材料(汇总表院系签字盖章)及电子版汇总材料(附件1-附件3 分开)报送科研处302,逾期不予受理。

“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操作系统 联系人: 刘黎明 联系电话:18702965906

科研处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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