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榆林市第十一届优秀科技调研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7-01 次浏览

各县市区科协、发改科技局,市级有关部门,市直企事业单位,中省驻榆有关单位,市级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重要论述,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调查研究的热情,鼓励他们深入基层、贴近实际开展科技调查研究,促进科技进步,更好的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服务,进一步助力榆林高质量发展,榆林市科学技术协会、榆林市科学技术局决定开展申报优秀科技调研成果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2022年1月以后取得科技调研成果或阶段性科技调研成果的项目中对经济、社会、科技发展起到了明显作用的,对学科、专业、行业、技术发展有较大推动作用的,对相关理论建设起到重要作用的,均可参加。

2.凡属科学技术范畴的科技项目调查研究类,学科、行业、专业战线发展调查研究类,多学科、多行业、多专业综合发展调查研究类,集体、个人或与有关单位科技人员合作的调研成果均可申报。

3.全市科协系统内围绕科协自身建设或改革发展、学会发展、国内外学术交流、科学普及、科技工作者之家建设、社团组织建设以及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等领域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后所撰写的调研报告,公开或未公开发表的调研报告。

4.各级领导讲话、各部门工作总结或报告、纯粹学术性论文不在征集范围之内。

二、申报条件

1.市级各部门及下属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科协、市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事业单位及民营科技企业的科技人员集体和个人均可参加。

2.同一项调研成果只能由一位申报人申报;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调研成果;每项调研成果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渠道重复申报。

3.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留好备份。

4.未获过历届科技调研成果奖的。

三、奖励

申报成功的优秀调研成果将推荐参加省上评选,并择优在新闻媒体和《榆林科普》杂志推荐发表。

四、申报程序

个人或集体向所在单位申报,经本单位同意后上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筛选、推荐申报市科协;市级各部门由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推荐申报;各县市区由科协、发改科技局共同审核、筛选、推荐申报;市科协所属学会由各学会常务理事会审定后推荐申报;各企事业单位由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推荐申报;其他各有关单位由单位直接推荐申报。

五、申报须知

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学会及各县市区科协、发改科技局共同对申报的调研报告进行初审,将材料汇总上报市科协宣调部,由市科协组织专家进行终审。相关通知和申报表在榆林市科协网站“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网址:http://www.ylkp.org.cn/

请各单位于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市科协宣调部。

申报材料包括:

1.榆林市第十一届优秀科技调研成果申报表2份(附件1);

2.调研报告2份,连同申报表、报告获奖佐证材料分装成册;

3.申报者本人征信报告1份;

4.榆林市第十一届优秀科技调研成果汇总表1份(附件2);

5.申报材料电子版。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榆林市委政协办公楼614室

联系人:刘宇 王甜甜 冉肖静

联系电话:0912-3365083

邮 箱:ylskxxd@163.com

附件1:

http://www.ylkp.org.cn/wcm.files/upload/CMSylkp/202404/202404120943033.doc

附件2:

http://www.ylkp.org.cn/wcm.files/upload/CMSylkp/202404/202404120943043.doc

榆林市科学技术协会

榆林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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