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分团委)、学生社团:
为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和法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大力培育和支持陕西高校法治禁毒类志愿者团队健康有序发展,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正确认知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危害,切实增强青少年法治素养和识毒防毒拒毒意识能力,推动全省普法、禁毒志愿者队伍建设,结合2024年陕西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安排部署,根据团省委办公室《关于申报2024年度“禁毒青力量”暑期“三下乡”法治禁毒专项实践活动的通知》,校团委决定开展暑期“三下乡”法治禁毒专项实践活动。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实践主题
“绿色无毒 聚力同行”--2024年陕西省“禁毒青力量”暑期“三下乡”法治禁毒专项实践活动
二、申报条件
(一)高校依法依规注册登记、备案的志愿服务组织或学生社团等均可参加申报。
(二)项目申报单位需有完善可行的项目计划书,有稳定的执行团队,执行团队核心骨干不少于5人。
(三)项目申报单位无违法违规等不良信用记录。
三、资助项目数量及资助额度
每所高校申报法治禁毒专项实践活动团队不超过3支,多于3支队伍的高校由校团委审核后确定3支予以申报。团省委权益部将在全省各高校申报暑期“三下乡”法治禁毒专项实践活动项目的团队中择优支持30支,并根据项目申报实施质量,给予不同额度经费支持。
四、申报和资助程序
(一)项目申报。请申报团队于2024年7月1日前将申报表纸质版报送至校团委刘媛媛处,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至1455097463@qq.com指定邮箱,逾期未报送无资助资格。
(二)项目审核。校团委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严格评选。
(三)项目实施。项目申报书提交后,各团队按照校团委“三下乡”活动整体部署即可启动实施,接受主办单位督导。实施过程中,请各团队做好宣传报道,营造全民参与禁毒浓厚氛围。
(四)总结评估。项目实施完成后,请于9月5日前提交一份实践报告或调研报告(不少于3000字),一份1分钟左右的视频短片(横屏,高清,画质清晰,可达到电视台播出要求),不少于5张图片(高清原图,能体现实践特色)等资料,若有特色文创作品或其他成果,请一并以实物或电子形式报送。结项资料提交审核结束后,团省委权益部将视情况开展项目结项答辩,请各项目单位提前做好答辩准备(答辩PPT,5分钟结项答辩),根据资料审核和答辩情况,团省委将最终确定资助等级及金额。
五、相关说明
(一)做好安全保障。各团队要严格按照全省高校暑期“三下乡”实践活动整体部署安排,在校团委指导下开展专项实践活动,坚决守好安全底线,做好安全教育和应急预案,购买相关保险。若遇其他风险情况,立即终止活动。
(二)加强宣传报道。各团队要切实加强法治禁毒项目宣传,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和亮点工作可随时报送信息和视频、图片等至校团委、团省委权益部,我们将择优进行宣推。
(三)突出特色亮点。请各团队充分利用互联网及融媒体等平台,开展好《宪法》《禁毒法》《未保法》《预防法》等法律法规宣传。鼓励各团队拍摄创作和宣传推广漫画、动画、微电影、海报、微视频以及舞台剧、情景剧、艺术小品剧本等法治禁毒类文创作品,有机融入防范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内容,权益部将予以重点资助。
(四)提供正规发票。专项实践结束后,评估合格的项目提供专项资助,受资助单位提供正规发票或往来结算票据。资助金原则上委托各校团委协调拨付。确定资助的项目,如在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申报信息或未按约定完成的,主办单位有权取消该项目的资助资格,并追回资助金。
(五)省级活动参与报名。主办单位将于6.26国际禁毒日前夕(暂定6月23日上午9时30分)开展省级示范活动暨暑期“三下乡”禁毒专项实践活动启动仪式,现场为专项实践团队授旗,请拟参加专项实践的高校团委安排一名指导老师和社团负责人(学生)参与启动仪式,并将参会回执6月19日前报送至权益部(附件3)。
(六)其它要求。所有资助项目需在实施和宣传过程中清晰标识指导单位(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禁毒办)信息,全程接受督导和评估。其中,禁毒宣教内容为每个团队必须开展的活动。其他未尽事宜可随时致电咨询团省委权益部。
联系人:刘媛媛
联系电话: 15829220147
电子邮箱:1455097463@qq.com
附件1:2024年度“禁毒青力量”暑期“三下乡”法治禁毒专项实践活动项目申报表
附件2:2024年度“禁毒青力量”暑期“三下乡”法治禁毒专项实践活动团队信息汇总表
附件3:2024年度“禁毒青力量”暑期“三下乡”禁毒专项实践活动启动仪式参会回执
共青团榆林学院委员会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