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庭(1933一),绥德县韭园乡人1947年6月在绥师上学一年半后参了军,先在西北野战军第一后方医院任护士、护士长,后调入北京公安部队后勤部直属医院任护士长、助理军医。1948年授予“独立功勋荣誉章”一枚,1950年荣获“解放奖章”一枚。1954年参加共产党,人重庆总后第二预科学校、第三军医大学,毕业后留校任训练部教务处助理员、器材药材处副处长、教学保障处处长、医学教育研究室研究员、教员。1987年2月总后党委授予他高级实验师职称,翌年晋升为专业技术6级副师职,1992年晋升为专业技术5级正师职,1993年离休。
王立庭在解放战争中立三等功3次,在第三军医大学学习期问又立三等功1次。1988—1993年他曾兼任新兴医药科技发展总公司重庆经销部总经理和第三军医大学科技开发部主任。他在任内曾创利税126万元和136万元,每个职工人均为国家创利税3万元。他本人被总后政治部批准记三等功2次,奖金1万元,这笔钱他分文未动,全部捐献给国家。
2007年陕西省英才组织委员会评选,授予“陕西英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