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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兆卿烈士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08-12-10 点击量:

王兆卿(19081933),字子禄,神木县南乡王家后村人。

兆卿9岁时父亲送他到离家十余里的盘塘村尚老先生的私塾上学。14岁考入了神木高小。17岁考人绥德省立第四师范学校第五班。

绥德四师是一所进步学校,校长和教育长分别由共产党员李子洲、杨明轩担任。王兆卿在共产党员和进步师生影响下,阅读了《向导》、《共产主义ABC》等各种进步书刊,思想认识提高很快。1925年冬,兆卿加入了共青团,同年转为共产党员,积极从事革命活动。他参加了学校学生会工作,并担任农民运动委员。他和同学们经常深人绥德一带农村,搞宣传,做调查,组织农民协会,发动农民清算地主豪绅。

1925年腊月,兆卿带着学校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回到了家乡一王家后。他利用村里的私塾办起了“平民补习学校”,给青年们讲授《平民千字文课》,并利用晚上以讲故事的名义,给他们宣传革命道理。

1926年农历正月十四日,王兆卿和榆中回来的几个同学到了沙岗镇。他们在元宵节向四乡来看戏的群众进行宣传,在演唱空隙进行演讲。他慷慨抨击当时社会的黑暗和政府的腐败,痛斥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介绍“五卅”惨案的经过,指出中国要不受帝国主义的欺凌和奴役,广大劳动人民要不受贪官污吏、封建军阀的压迫和剥削,就必须起来同这些魔鬼作坚决的斗争。正月十八日,王兆卿又偕同那几位同学来到正赶骡马大会的菜园沟村,登上高台向群众宣传时,一个基督教教徒正宣扬耶稣创世的谬论,被兆卿辩驳得满脸通红,哑口无言。大会后,兆卿继续深入各村宣传,并亲自组织成立了王家后村和邻近几个村子的农民协会。

19269月,王兆卿随党内负责人钱清泉到甘肃省天水县,在冯玉祥部驻甘肃十三路军做兵运工作。192721日被十三路军总司令任命为十三路军总司令部政治处书记官。此后,兆卿随部队移驻西安,又在于右任、邓宝珊驻陕总司令部政治处继续任书记官。这期间,他和史可轩来往甚多,在士兵中秘密地进行工作。国民党郑州会议后,陕西开始清党。兆卿按党内指定地点到甄寿山部与组织接头,又转清涧李象九部。1927年秋回神木,担任南乡区教育助理员。在合法身份的掩护下,奔走南乡各地,散发如《卡尔·马克思》等一些马列宁主义的小册子,建立抗捐减租会,组织农民协会等,在群众的觉悟分子中秘密地发展党员。经过一个时期的工作,兆卿首先介绍贾怀光、贾令德两人入了党。

1928年春,兆卿受党的委派,到宁夏石子俊部留守处做兵运工作。不久即转赴准格尔旗石子俊司令部任书记官。后来石子俊奉命清党,兆卿只得离开石部又回到家乡,秘密地发展党员。同年农历八月十五日,神木南乡第一个党的支部——贾家沟支部建立了。此后又相继建立了王家、王家庄、彩林、杨家沟、刘家坡等党小组和支部。

1929年,王兆卿在离家五里远的王家庄任教,并兼任这一带的党支部书记。他利用教学之余和节假日,走村串户,宣传群众,扩大党的影响,发展党的组织,壮大党的队伍,周围各村都相继成立了农民协会。

1930年春,王兆卿受上级党的委派,到太原搞兵运工作,住在太原的榆林会馆里。一天,会馆突遭敌人包围搜查,兆卿未及转移,被敌人逮捕。他镇定如常,机智地对付敌人。敌人没找到任何证据,把他关一晚就放了。

1931年晋军高桂滋部在山西平定县发生兵变,起义队伍改编为红二十四军,因受挫渡河向陕北转移。1932年秋,陕北特委派他由山西渡河,到神府以北寻找红二十四军,但该军已全军覆没,只找到几个失散的党员干部。

随后,兆卿在神木南区区委的领导下,和红二十四军失散干部梁子秀、牛清明发动群众,并建立了临时性的秘密武装组织一特务队。他带领特务队在晚上深人敌人驻扎的村镇贴标语、撒传单,骚扰敌人,对以后神府地区开展游击战争,建立革命根据地起了重要作用。

1933年冬,兆卿奉党的指示赴甘肃。他先到了三边,后到了甘肃的靖远、平凉,在王子元部做兵运工作。后因一个党员泄密,兆卿遭到王子元逮捕。经党组织和杜斌丞先生的多方设法营救,坐牢近两月,获释出狱。

兆卿出狱后,即离王部,到陕甘红军游击队一红二十六军工作。不久,刘子丹、谢子长派兆卿找陕北特委,找到特委后,即被留在陕北特委工作。

19336月底,陕北特委在佳县高起家召开党的第四次扩大会议。王兆卿参加了这次会议,并被选为特委委员兼军委书记。会后,兆卿便协同毕维周(特委委员兼安定游击队第一支队政委)去安定整顿游击第一支队(随行的还有高禄孝)。兆卿和毕维周、高禄孝途经镇川堡在崔明道(共产党员)家住时,因叛徒董培义告发,敌米脂驻军连长李子宜730日率兵突然包围崔家。黎明时分,敌人破门而入,兆卿等四人奋起反抗,终因寡不敌众,被敌人逮捕,押回米脂城,与先被捕的王守义、高庆恩关在一起,严刑拷问。面对敌人皮鞭打、杠子压、火香烫、烙铁烙的残酷拷打,他们坚贞不屈,至终未泄露一句党的秘密。

敌人从王兆卿等人的嘴里什么也得不到,又害怕红军游击队劫狱救人,就以押往绥德为名,于83日(农历六月十二日)把他们押到米脂城南十里铺的无定河岸杀害。杀害后,又把王兆卿等烈士的遗体抛进无定河。兆卿牺牲时年仅25岁。

1941年春,陕甘宁边区政府为了纪念牺牲的烈士,在绥德城外大理河畔修建了烈士陵园,在高大纪念碑上镌刻了他的英雄事迹。

建国后,神木县人民政府修建的烈士陵园中的纪念碑上镌刻了他的英名。中央人民政府为其家属颁发了《烈士纪念证》,以纪念烈土和抚恤家属。19838月,中共陕西省委第一书记马文瑞特意撰写了《回忆无定河畔六烈士》一文,在《陕西日报》发表。83日,中共榆林地委和行政公署在米脂隆重举行“无定河畔六烈士”就义50周年纪念大会。张达志、王兆相两位将军和各界人士出席了大会,并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颂扬了六烈士的英雄事迹,《陕西日报》、陕西电视台、《榆林报》分别作了报道。中共榆林地委党史办、神木县委党史办《神木县志》分别为他立了传,以示缅怀和悼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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