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9年教学名师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精神,发挥教学名师示范引领作用,结合《榆林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办法》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榆林学院2019年教学名师评选工作。各二级学院择优推荐1名教师参加评选,并于9月1日前将《榆林学院教学名师推荐表》(在教务处网页表格下载中下载)及相关支撑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科。
一、推荐原则
1.坚持教学与学术水平相结合的原则,突出教学业绩、教学效果、教学艺术和教书育人等方面的要求。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承担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教学任务的教师。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荐。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具有良好的师德风范,治学严谨、为人师表。
2.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近3年年平均教学工作量不低于200学时/年,近两年内无教学事故及教学过失,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为优秀。
3.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思想和理念,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工作,近三年有公开发表的教学改革论文或承担校级以上教改项目和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4.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长期从事科研工作,并取得公认的学术研究成果。
5.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效果好,教学方法与手段先进,主讲课程在全校有较大影响,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做出重要贡献。
教 务 处
二O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
- 附件【校级教学名师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