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学院关于做好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4/04/23 22:33 次浏览 背景颜色: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榆林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榆林学院校办发〔2023〕7 号和《榆林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榆林学院发〔2023〕57 号)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2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长:闫 龙

    副组长:卜耀军 

    员:各二级学院院长

    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范围与条件

    1、2023在籍学生完成一年级第一学期学业,平均学分绩点(不含公共素质选修课)不低于2.5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刻苦努力,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无考试作弊或旷考等现象

    3、申请转专业学生前后专业类别原则上要求相同(即理工类互转、文史类互转),专业录取批次相同或上一录取批次可申请转入下一录取批次专业;

    4、学生确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学校指定单位(三级甲等医院)检查证明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拟转入专业学习者,在入学时提交转专业申请并提供近期诊断证明;

    5、国际创意学院项目(ICC)专业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只能内部互转(体教ICC不能转)。

    三、工作流程

    120243月,教务处根据转专业文件的有关规定,协调各二级学院进行各专业容量的核定工作。

    2、申请学生填写《榆林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二级学院组织人员对学生资格进行初审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并签注意见后将汇总表和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务科,教务处转交拟转入学院

    3二级学院根据《榆林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制定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开展遴选工作

    4二级学院向教务处报送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教务处复审后公示拟转专业学生名单

    5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

    6、学生转专业后,接收学院应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在原专业所修课程和成绩进行认定和置换,如需补修课程,给出具体补修计划。

    7、转专业学生学费按学生所在专业分段收取,转专业前按原专业标准收取,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标准收取。

    8、被批准转专业并已办理手续者,不得申请转回。

    四、时间安排

    1、2024315-2024415日,核定各专业拟接学生容量;

    2、2024424-2024426日,学生填写《榆林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将申请表交所在二级学院,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对学生资格进行初审,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并签注意见将汇总表和相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3、2024年4月28日-30日,二级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开展遴选工作

    4、2024年4月30日,各学院将遴选结果报送教务处复审

    5、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3日;

    6、公示结束,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做好转专业的相关工作,并向学生传达。

    2、转专业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二级学院在审核办理本项工作时要坚持政策传达到位、排名公开,审核程序透明的工作要求。

    3、转专业工作须在主动接受学校纪委和广大师生的监督下进行。

    附件:

    1、榆林学院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各学院可接收容量汇总表

    2、榆林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3、榆林学院2023级本科生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

    榆林学院教务处

    2024423


    附件1:

    榆林学院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各学院可接收容量汇总表

    序号

    学院

    专业

    可接收容量

    备注

    1

    管理学院

    会计学

    2


    2

    管理学院

    旅游管理

    4


    3

    管理学院

    财务管理(ICC)

    4


    4

    化学与化工学院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2


    5

    化学与化工学院

    化学

    1


    6

    化学与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与工艺

    1


    7

    建筑工程学院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1


    8

    建筑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

    1


    9

    能源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7


    10

    能源工程学院

    物理学

    1


    11

    能源工程学院

    智能制造工程

    1


    12

    生命科学学院

    动物科学

    9


    13

    生命科学学院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21


    14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

    2


    15

    生命科学学院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22


    16

    生命科学学院

    园林

    21


    17

    生命科学学院

    植物科学与技术

    10


    18

    生命科学学院

    动物科学(ICC)

    13


    19

    生命科学学院

    植物科学与技术(ICC)

    11


    20

    数学与统计学院

    金融工程

    2


    21

    数学与统计学院

    应用统计学

    1


    22

    体育学院

    体育教育

    4

    只能与社体专业互转

    23

    体育学院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4

    只能与体教普招专业互转

    24

    外国语学院

    翻译

    1


    25

    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

    21


    26

    文学院

    新闻学(ICC)

    3


    27

    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7


    28

    信息工程学院

    人工智能

    2


    29

    信息工程学院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1


    30

    信息工程学院

    物联网工程

    1


    31

    政法学院

    法学

    7


    32

    政法学院

    历史学

    6


    33

    政法学院

    社会工作

    1


    总计

    195


    说明:各学院可接收容量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发展情况、班额容量、生师比、实验室条件、前置课程等多重因素考虑设置。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