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将至,为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净化节日风气,日前,省纪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分别是:
1.咸阳市委原常委、市纪委原书记、市监委原主任权王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接受服务对象安排旅游问题。2012年3月至2019年春节期间,权王军多次收受他人所送礼品、礼金,合计85.2万元,香烟18条,茅台酒8瓶,手机2部。2016年至2018年,权王军接受多名私营企业负责人邀请,先后前往青海、哈尔滨、大连、深圳、昆明等地旅游,费用由企业支付。权王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9月,权王军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和涉案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2.陕西纺织大厦有限公司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6月至2018年6月,该单位先后4次违规组织职工公款旅游:2013年6月,赴合阳黄河湿地公园旅游;2015年6月,利用赴延安学习参观之机绕道壶口瀑布旅游;2016年6月,利用赴汉中学习参观之机绕道石门栈道旅游;2018年6月,利用赴米脂学习参观之机绕道镇北台旅游。2019年4月,该单位总经理张晓文、副总经理张庆龄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和免职处分,财务部经理袁晓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渭南市蒲城县公证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该公证处擅自提高工资标准,变相为7名工作人员发放补助,共计4.61万元。2019年4月,该处原主任周西发、报账员党丽娜分别受到记过处分,副主任范朝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延安市延长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市政公用设施养护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姜海魂违规操办其子婚宴问题。2018年9月,姜海魂申报为其子结婚设宴20桌。11月,实际操办婚宴51桌,违规收受礼金2.73万元,事后未如实报告。2019年8月,姜海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