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院系,绥德校区:
2021年,中国共产党迎来百年华诞,高水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全面开启。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廉政文化、传统文化建设,唱响全面从严治党主旋律,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氛围,榆林市纪委监委联合榆林学院纪委、省监委驻榆林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决定举办榆林市庆祝建党100周年廉政书画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庆祝建党100周年廉政书画展
二、征集时间
2021年4月20日至5月31日
三、征稿对象
榆林市书画爱好者、榆林学院全体师生、校友
四、征稿要求
本次书画展计划展出50件作品,其中书法作品20件,绘画作品30件。作品要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主线,通过艺术的表现手法,多角度、全方位反映党史学习教育、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显著成效。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健康、贴近生活,饱含思想性、注重艺术性、体现时代性。
1.书法作品
(1)征稿内容:以“四史”、廉政文化、传统文化、家风家训为主的警句、格言、历代诗赋、修身养性、道德自律等相关创作内容。
(2)作品要求:书法作品尺寸整张不超过八尺。不接收在纸、绢之外的其它硬质材料上创作的作品。书法作品来稿时请勿托裱或用胶膜复背,草书、篆书需附释文,个别异体文字,附文字出处复印件。
2.美术作品
(1)作品内容:以“四史”,廉政文化、传统文化、家风家训为主的故事、清官廉吏人物形象、山水花鸟等作品,内容蕴含党史学习教育、廉洁、家风家训等元素。
(2)作品要求:国画尺寸整张不超过八尺,油画尺寸不超过1800mm×1000mm;美术作品中题写的文字需附释文。
五、投稿方式
请将作品纸质稿件送至榆林学院艺术学院101办公室徐慧玲老师处,电话:0912-3689930。作品需附简要的文字说明,作品无需装裱。
六、奖项设置
1.书法类:一等奖2名,800元/人;二等奖3名,600元/人;三等奖5名,500元/人;优秀奖10名,300元/人;
2.美术类:一等奖2名,800元/人;二等奖3名,600元/人;三等奖5名,500元/人;优秀奖20名,300元/人。
七、活动组织
1.主办单位
中共榆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榆林市监察委员会
中共榆林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陕西省监委驻榆林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承办单位
榆林学院党委宣传部、榆林学院艺术学院、榆林学院工会、榆林廉政研究中心、榆林学院社会合作与校友工作处、榆林学院离退部、榆林学院学报编辑部、榆林学院文学院
八、其他事项
1、作品必须为原创,严禁抄袭、代笔、临摹、集字、电脑模拟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入展资格。来稿必须符合征稿启事的要求,否则不予参评。
2、主办方有权将入展获奖作品用于非商业用途(包括用于户外、展览、印刷品、媒体、网络等)宣传,并不再另外支付稿酬;作品所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参展者本人承担。凡投稿参展者视为已经确认同意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3、本次展览的解释权归展览组织方。
附件:《榆林市庆祝建党100周年廉政书画展报名表》
中共榆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榆林市监察委员会
中共榆林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陕西省监委驻榆林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