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绥德师范校区:
近日,省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就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作出部署,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中纪委、省纪委有关精神,净化节日风气,推动任务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扎实履职尽责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元旦春节期间相关工作,按照《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及寒假安排和明年春节开学计划的通知》(榆林学院校办发〔2020〕40号)《榆林学院关于2021年寒假放假安排和春季开学计划的通知》《关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榆林学院纪发〔2020〕10号)安排,细化工作落实措施,严明各项纪律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关爱困难师生、保障师生平安有序出行、校园安全稳定、纠正“四风”等工作要求的贯彻执行。
二、突出重点,从严正风肃纪
节日期间,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突出重点,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元旦春节期间安排落实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将优先处置、深挖细查、严格执纪,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的,将严肃进行问责。
三、强化监督,持续跟踪问效
各单位要强化自我监督意识,加强本单位干部师生教育管理,并接受群众监督。党委/校长办公室、人事处、组织部、财务处、审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职能监督,密切关注职能范围内的相关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责任落实。请各单位将上述三个文件安排工作的落实情况于2021年2月25日前报至纪委jijianwei@yulinu.edu.cn邮箱。
举报电话:3896035 15009125538
联 系 人:高静
中共榆林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省监委驻榆林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