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2年10月12日机关党委会议审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重要指示、《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和《中共榆林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服务效能,以优良干风正校风、带教风、促学风,推动学校实现高质量、动车式、跨越式发展,特制定以下行为规范。
一、坚定信念,牢记宗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二、遵规守纪,严于律己。严守党的纪律,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躬身自省,做“站得稳、立得住”的机关人。
三、勤奋学习,提升能力。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学有所思、思有所悟、悟有所行”,努力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四、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职尽责,主动了解相关业务。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不擅自离岗,工作期间不做与岗位职责无关的事情。
五、转变作风,注重效能。以创办“三满意”大学为目标,抓铁有痕,踏石有印,精益求精,转变工作作风,办事严谨细致,讲求工作艺术,注重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
六、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说实话,报实情,办实事,求实效。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直面问题,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艰苦创业,攻坚克难。
七、担当作为,团结互助。服从安排,自觉担当,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服务师生员工,团结同志,仁爱友善。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互相帮助,乐于奉献。
八、防范风险,保守秘密。树牢安全意识,做好各项风险防范工作,自觉维护校园安全。学习保密常识,不私自传播、泄露不宜公开的文件、会议决定、决议等事宜。
九、秉公办事,清正廉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弘扬正气;勤勤恳恳工作,踏踏实实做人,兢兢业业做事,淡泊名利,率先垂范。
十、绿色办公,文明行为。爱护办公设备,节约办公用品,尊重他人劳动,维护良好办公环境。工作场合着装得体,仪表整洁;待人接物热情大方,用语文明;公共场合不抽烟、不喧哗、不躺卧;遵守会议秩序,按时参会,认真记录,不随便走动,不在会场接打电话。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榆林学院机关党委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