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015-2016学年教学工作安排,为确保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我校201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如下:
一、依据新修订的《榆林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教发2015年9号文件),结合院系工作安排以及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制定院系201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
二、各院系成立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鼓励院系根据学科特点改革毕业设计(论文)有关实施方案,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切实提高学生专业综合素质和应用实践动能力。
三、根据2016届本科毕业生数量配足指导教师,鼓励院系聘请产教合作教育单位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担任指导教师,鼓励高职称、高学历教师参与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
四、各院系应组织教学院长、教学秘书、指导教师、学生和其他相关人员学习学校新修订的《榆林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榆林学院教学过失和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和《榆林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绅则(修订)》,特别是制度中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管理、撰写规范,及相关教学事故认定方面的有关要求。
五、认真做好选题工作,各专业、教研室应认真审核学生选题的难易程度和工作量的适宜度,避免选题过大或过小,同时应注重选题和工程实践、社会经济文化相结合,要求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不少于50%,综述性论文的比例不超过10%。
六、重视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特别是对于选题审核、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评阅、答辩等环节,院系应做出专门工作安排,及时发现并记录有关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七、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监控,学校将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中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质量检查及评价,对于检查不合格设计(论文)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各院系应在第八学期第十六至十七周对本届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及资料整理归档,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和指导教师的评优及相关材料上报工作,并同步做好评估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数据的采集整理工作。
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需报送教务处实训科的材料有: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2016年3月11日报送)、成绩汇总表、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申报材料、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附件:
1.榆林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
2.榆林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汇总表
3.榆林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
4.榆林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
5.榆林学院本科毕业设计 (论文)工作总结
教 务 处
201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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