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
接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陕高教组办〔2013〕10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做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宣传普及科学知识、推广技术、转化成果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男性不超过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未曾获得本奖。
二、推荐时间与材料要求
2013年12月5日前,各院系将书面材料报送至科技处,并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一)书面推荐材料包括
1.《第十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4份(其中1份和其他材料装订成册)。
2.以下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
(1)《第十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1份;
(2)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陕西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3份(3位专家);
(4)科技成果简介材料(200字以内)1份;
(5)科技成果综合材料(1500字以内)1份;
(6)代表性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最多三项,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1份;
(7)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8)其他材料。
(二)推荐材料电子版包括:
1.《第十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电子版;
2.候选人本人正面2寸免冠彩色照片(照片文件名用本人姓名);
3.候选人科技成果简介材料(200字以内);
4.科技成果综合材料(1500字以内);
5.其他电子材料。
科 技 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