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根据教学安排,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定于2016年7月4日—2016年7月15日进行,现就本次考试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停课及考试时间和安排
(一)时间安排
1.停课时间:2016年7月2日
2.18周考考查课,19周至20周考考试课。
3.重修考试:跟班重修者随班参加考试;单独开班者,由开课部门安排。
4.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
日期 |
节次 |
考试课程 |
7月4日(星期一) |
1—2节 |
大学英语(4) |
3—4节 |
心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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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节 |
高等数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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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星期二) |
1—2节 |
大学英语(2) |
3—4节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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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节 |
电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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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星期三) |
1—2节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下) |
3—4节 |
教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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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节 |
大学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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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星期四) |
1—2节 |
中国近代史纲要 |
3—4节 |
有机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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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9日 |
全天 |
计算机类课程 |
7月13日大三、7月14日大二、7月15日大一必须安排考试。 |
(二)考试科目及考核方式
考试科目以本学期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为准,若需调整变更考核方式,应填报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进行,否则将视其情节按教学事故进行认定并处理。鼓励院系(部)积极探索各类实践课程考核方式的改革,提出改革方案报教务处批准后执行。
(三)考试安排
各院系(部)按学院统一格式制作期末考试安排表(见附件8),务必包含本学期全部考试课程,不得遗漏、重复或冲突,需给学生预留复习时间,安排不应过于集中,尽可能安排小考场考试,考试科目名称、课程性质必须与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一致,班级、时间及人数等关键要素务必保证准确完整。公共课监考教师安排由开课院系与所在院系协调安排。院系(部)领导须认真审核期末考试安排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加盖公章于6月22日(第17周星三)报教务处教务科,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试题的命制与交接
(一)命题要求
命题前,各院系(部)、教研室要组织召开全体教师会议,研究命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命题教师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榆林学院考试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制定命题计划,命制出覆盖面、内容、形式、题型、难度和题量相当的A、B两套试题(含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两套试题重复率不得超过20%,命题时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命制难度适宜的试题,试题内容全部制作在标准试卷模板上,并留足答题空间,试卷上标注页码。打印上交的试题采用A3纸,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采用A4纸、5号宋体,除特殊情况外均使用规范简体字,试题中必须清楚列出使用年级及班级。
(二)教考分离
实行教考分离是评价教学效果和反馈教学信息的一种有效手段,本学期有条件的院系(部)原则上要实行教考分离,教考分离课程由各教研室统一命题或教研室研究做出命题计划和命题原则,选聘院内外具有资历的非授课教师命题。
(三)严格审查
教研室主任及院系(部)主管领导要从试题覆盖面、内容、题量、题型、难度等是否符合大纲要求,能否反映学生的能力水平以及卷面设计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合格的签署意见并密封保存,对审查未达合格标准的试卷必须限期进行修改直至符合要求。
(四)安全保密
各院系(部)要高度重视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命题教师要树立保密意识,复习答疑时,不得以任何形式把考试内容泄露给学生,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命题计算机的安全,防止病毒或黑客侵入盗取试题;各教学单位的试题务必使用专门的存储器并由专人保管,严禁将试题存放在公用计算机上,试题的送审、交接、印制、领取、分发、保管等所有环节中,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不得由他人代办。所有参与命题、印制工作的教师和考务人员,必须严守考试纪律,严防泄密,保证考试的严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出现问题将视其情节对当事人按教学事故进行严肃处理。
(五)试题制作与印制要求
榆林学院教师命制试题卷的规格及字体要求
1.我院采用试题(卷)合一的方法,命题教师必须按照如下要求命制试题(卷)。
①为了方便教师录入试题特设定了固定模板:2页A3纸横排格式(可在教务一族群共享下载),教师可使用此模板打印试题,该模板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两页(正反)若不够用,可复制模板。
②每道大题前须有“得分”与“评卷人”栏目。
③每门科目底下须有“题号”、“分数”、“总分”、“登分人”、“审核人”等项目的表格,表格的长短依据“题号”多少确定。
④每道题应留够适当的答题空间,以便学生答题。
2.具体格式与字体如下图所示:(详见附件2)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三号宋体居中 XXXX院系XXXX级XXXX专业——三号宋体居中 (试卷)—小二黑体居中
答卷注意事项:——五号黑体 1.学生必须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接在试题卷上答题。 2.答卷前请将密封线内的项目填写清楚。 3.答题时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宜过大,以防试卷不够使用。 五号字体 4.本卷共XX大题,总分为XXX分。
一.………………………………………五号黑体 1………………………………………五号宋体 |
印制
1.所有考试(考查)试题由教务处教务科统一负责印制,各院系(部)负责将考试题按教务处规定格式打印在A3白纸上,确保试题的字迹清晰、工整,格式符合要求,在送交教务处前要进行认真校对,确保无错误,经主管教学院长(主任)审核后(见附件3),在两套题中抽取一套交教学秘书(必须履行交接登记手续,见附件4),由专人于开考前送试题印制室(六号楼二楼)印制;公共课提前印制,以免延误。
2.各院系(部)应派专人负责送交并现场监督印制试题,印制完后随即取走,同时要配合教务处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
3.各院系(部)应指定专人负责试题的装订工作,装订完毕的试题按要求加盖院系(部)公章并密封保存。
三、考试结束后的工作
(一)阅卷组织过程
所有考试课程原则上采用集体流水评阅的方式,由各开课院系(部)做出统一安排,以确保成绩评定的客观公正。
考试、考查课程的计分标准和试卷评阅参照《榆林学院考试管理规定》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二)成绩登录要求
任课教师必须于2016年7月18日前将所有课程的考试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将学生公共课成绩登记表打印一式三份,一份用于开课院系(部)试卷装订存档,另两份分别交学生所在院(系)和教务处教务科用于存档,专业课打印一式两份,一份用于开课院系(部)试卷装订存档,另一份交教务处教务科用于存档。公共选修课成绩由任课教师在以上规定时间录入后,打印一份完整的纸质成绩单交教务科。经审核已提交的成绩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若因漏登错登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更正成绩的,须由任课教师填写《榆林学院成绩更正表》,按成绩更正要求复查,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修改。
对未按规定时间登录成绩,延误提交考务材料或漏登错登成绩的教师按学院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进行通报批评及处理,并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三)加强试卷分析
考试结束后,各任课教师应客观、认真、全面的对试卷进行分析,每门考试课程均须有试卷分析表(以教学班为单位分析),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处,一份院系(部)保存,在进行试卷分析时,需先将成绩录入系统,由系统自动分析,分析人员在打印出后需再做主观分析,分析后,分析教师、教研室主任应分别签名。
另外院系(部)应及时对所属课程考试试卷的质量、科学性、批阅试卷的公正性及规范性等方面进行总结与分析,提出改进建议,并于2016年7月18日前将期末考试总结报告交教务处教务科存档。
(四)考务材料报送
1.考试成绩、试卷分析表统一于2016年7月18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科。
2.重修课程的成绩与该课程考试成绩一起报送,要加盖开课院系公章,重修成绩登记表在教务处网页表格下载专区下载。
3.各院系要根据本学期考试结果并结合前面各学期考试情况,汇总统计出涉及学籍处理的学生名单并提出处理意见,加盖院系公章后,在送交成绩册时一并报教务处教务科,同时要认真做好本专科学生不及格课程的统计,认真核对,做好补考安排准备。
四、加强考务管理,促进学风建设
(一)考试要求
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借阅证)按时参加考试,因故不能参加考试的必须提前办理缓考手续,突发疾病、家庭重大变故等无法亲自办理缓考者需院(系)指派专人第一时间认定并代办缓考手续,无故缺考、考后申请缓考者均按缺考认定。凡擅自缺考者,该课程成绩记为零分,不得进行正常补考。
(二)学院考务管理
教务处将加大考试的宣传教育和检查力度,采取悬挂横幅、标语警示、广播网络等多种方式,教育引导学生树立诚信光荣、作弊可耻的思想,教务处负责考试组织领导、管理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设立举报监督专线电话09123893617。教务处会同评建办、学生处、团委成立考务巡查小组,考试期间将深入各院系(部)全程巡查,对考试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全院通报并研究解决。
(三)院系(部)考务管理
各院系(部)要成立考务工作领导小组,考前组织考务人员和监考学习《监考须知》《学生考试守则》等相关规定,强调职责,落实责任。各门课程的主考教师应到该课程考场巡视,现场解决考试中出现的问题。对擅离职守或出现其他问题的教师或工作人员将视其情节按教学事故进行处理。
各院(系)要配合学院学风建设通过组织学生学习考试守则、违纪处理相关规定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做好期末考试的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遏制考试违纪现象的发生。考试中一经发现违纪的学生,应立即停止其考试,由两名监考教师核实并签字确认,监考教师要如实填写《榆林学院考场记录表》并收集违纪证据,特别注意要在违纪的考生试卷总分栏内填写“违纪”字样,以便阅卷教师准确处理该生成绩。对违纪者各院(系)要在第一时间经院系教学院长(主任)在《榆林学院考场纪律和情况记录表》(见附件9)上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教务处按照学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考试相关资料的存档
1.院系(部)放假前将每门课程的考核试题及答案(两套)汇总统一存档以备学校检查。
2.开课院系(部)将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AB样卷及标准答案(评分标准)、考试命题计划、试卷审核表、平时成绩登记表、学生考试成绩登记表、试卷分析表、批阅后的试卷(以班为单位按学号排序并加封面装订)按序整理保存,保存至学生毕业后三年。
3.《榆林学院考场记录表》由开课院系(部)整理单独保存。
4.各院系(部)每学期应编制试卷等与考核相关资料的目录及存放地点明细表,以便查阅。
5.教务处将对评阅过的试卷及与成绩考核相关的资料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评价院系(部)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教务处
2016年6月14日
附件:
1.榆林学院命题计划表
2.试卷格式
3.榆林学院期末考试试题卷审核表
4.榆林学院期末考试试题卷交接单
5.榆林学院考场记录表
6.榆林学院试卷评阅规定
7.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联合教室使用安排
8.二0一五——二0一六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样表)
9.榆林学院考场纪律和情况记录表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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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学院命题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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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课 程 |
考试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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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部) |
所属教研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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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写依据 |
使用教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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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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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节 |
考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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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题组 (教师)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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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 审查意见 |
教研室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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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部) 意见 |
院系(部)教学院长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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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各院系(部)在试题命制前需详细制定考试命题计划,命题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制定相应考点,考点要涉及教学大纲章的100%,涉及教学大纲节的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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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榆林学院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
院(系)级专业
(试卷A)
题号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总分 |
登分人 |
审核人 |
分数 |
答卷注意事项:
1.学生必须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接在试题卷上答题。
2.答卷前请将密封线内的项目填写清楚。
3.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宜过大,以防试卷不够使用。
4.本卷共大题,总分为100分。
得分 |
评卷人 |
一、 填空题
附件3
榆林学院期末考试试题卷审核表
( — 学年第 学期)
科目: 专业: 年级:
试卷类型: (A、B、) 命题教师:
审核内容 |
不合格 合格 良 优 |
备注 |
1.试题覆盖面 2.试题内容难易程度 3.试题与教学大纲的一致性 4.试题量的适宜性 5.试题编排格式的规范性 6.试题内容的正确性 7.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的完备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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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意见: 教研室主任(或课程组组长)签字: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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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意见: 主管教学院长(主任)签字: 日期: |
注:1.在审核结论相应的 内打“√”。
2.本表签字后在各院(系)存档。
附件4
榆林学院期末考试试题卷交接单
( — 学年第 学期)
科目 |
专业 |
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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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期末考试决定抽取试题卷( )作为本门课程考试实施试题卷。 教学院长(主任)签字: 时间:20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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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收到 年级 专业《 》课程的 套试题卷,其中试题卷( )被抽取作为本门课程考试实施试题卷。 教学秘书签字: 时间:20 年 月 日 地点: |
注:在整个试题交接过程中务必注意严格保密。
附件5
榆林学院考场记录表
院系 |
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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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
任课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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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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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考人数 |
实际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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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考学生姓名及学号 |
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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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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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纪律 记 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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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违纪或 作弊记录 |
姓 名 |
学 号 |
违纪、作弊事实 |
学生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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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处理意见 |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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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相关材料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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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考教师(签名):监考教师(签名):
(此次表供考试使用,每个考场均填写,考试结束由开课院系(部)装订保存)
附件6
榆林学院试卷评阅规定
一.阅卷组织过程
1.各院系(部)要重视试卷评阅工作,并成立以院系负责人为组长的试卷评阅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各院系的评阅工作。
2.建立试卷评阅责任制度,阅卷教师对教研室主任负责,教研室主任对院系领导负责,保证阅卷质量。
3.每门课程考试结束后开课院系必须按要求将试卷密封。
4.每一门课程的试卷评阅结束后,阅卷教师要进行复评,然后由教研室主任和院系(部)领导进行复查和抽查。
5.适宜于集体流水阅卷的课程试卷应组织教师进行集体流水阅卷,不适宜于集体流水阅卷的课程试卷也要通过试卷评阅责任制度和试卷的复查、抽查工作,确保阅卷质量。
二.试卷评阅细则
1.试卷必须用红色钢笔、红色中性笔或红色圆珠笔评阅,不得使用其它颜色的笔阅卷。
2.阅卷中使用的符号规范统一,试卷评阅只允许使用2种评阅符号,“√”和波浪线。
3.客观性试题(如填空、选择):如果出现错误,则在该小题答案处给出该题的负分;如果答案正确只给出对号,不给分值。最后在该客观性大题号前给出总评正分。
4.主观性试题(如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证明题、计算题等)评阅时只允许用“波浪线”评阅符号。
① 该类题目在评阅时,如果小题答案正确,直接在该小题题号处给出该小题正分值;如果小题答案全错,直接在该小题题号处给出0分值;
② 如果小题答案半对,首先在小题错误处的下方用波浪线给出标志,并在该处给出负分,然后在该小题题号前给出该小题正分值。
③ 最后将各小题所得正分值相加并填入该大题登分栏。
5.阅卷结束后,将各大题得分写在对应登分栏,然后根据各大题得分汇总出卷面分数。
6.阅卷过程中,对评分标准的掌握要严格、公正、无误,应该坚决杜绝阅卷过程中的主观性与随意性。
7.阅卷教师要认真复评每一份试卷,防止漏评、错评或分值算错,如复评时发现问题,应予以更正,并由教研室主任签名于更正处。学生成绩已经登录之后发现问题要予以更正,则必须出具有任课教师和课程所在院系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的说明,报教务处审批后才可更正。
8.课程考核结束后,每门课程的任课教师都要对课程考核进行分析,认真填写课程考核分析表,内容包括卷面分析、学生答卷分析、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等。以上栏目的填写应有一定深度,不能过于简单。
9.对任课教师的课程考核分析材料,教研室主任、院系领导要认真阅读,并召开教研室会议共同进行分析研究,总结经验,寻找差距,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附件7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联合教室使用安排
1.文学院:5101 5106 5304
2.政法学院:5102
3.外国语学院:联402 4202 4206
4.数学与统计学院:5606
5.能源工程学院:5203 5211 5301 5302 5402 5404 5408 5503 逸夫楼3楼报告厅
6.化学与化工学院:联403 联404 联405
7.生命科学学院:5202 5306 5308 4102 5601 5602 5604
8.体育学院:无
9.艺术学院:1101 1201 1301 联401
10.信息工程学院:1401
11.建筑工程学院:5401 5406 5206
12.管理学院:5201 5108
注:联合教室使用要求:
1.联合教室的考生人数:考生相互之间必须间隔两个座位。
1)1101 1202 1301教室不超过60人(共10排,每排6个考生)
2)四号楼阶梯教室不超过78人(共11排,前4排6个考生,中间6排8个考生,最后一排6个考生。)
3)5101 5102 5201 5202 5301 5302共14排,每排7个考生,考生人数不超过98人。
4)5401 5402共11排,每排7个考生,考生人数不超过77人
5)5106 5108 5206 5211 5304 5306 5308 5404 5406 5408 5503 5601 5602 5604 5606教室共10.5排,每排4个考生,考生人数不超过42人。
6)逸夫楼3楼报告厅,考生不超过130人(监考4)。
2.阶梯教室的监考应不少于三人。
附件8
二0一五——二0一六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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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说明:时间栏填*月*日,节次填1-2节(3-4节、5-6节、7-8节、9-10节),监考分别填写(字之间不空格),无监考3者该栏不填,安排过程中所有栏目不允许合并,考场按数字填写(四号楼联合教室按4联一、4联二等填写,必须以数字开头),同一时间有几个巡视的请按考场分开,不要排在同一地点,考场人数直接写本考场总人数。安排表中电子版内容必须都为文本格式,以往有些院系时间和节次用时间格式,造成汇总时格式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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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节次 |
课程名称 |
班级名称 |
考场人数 |
考场 |
监考1 |
监考2 |
监考3 |
巡视 |
附件9榆林学院考场纪律和情况记录表
考试课程 |
考试班级 |
考试时间 |
节次 |
监考教师 |
院(系)巡视 |
考场情况 记录 考场纪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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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 学生院(系) 审核意见 |
院(系)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教务处处理意见 |
教务处处长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注:1.考场情况由监考教师填写,有违纪学生必须详细填写违纪情节;院(系)审核是否属实。
2.对有违纪学生的记录表,各院(系)应于考试结束后立即送教务处。
3.此表用于院(系)学生违纪情况上报。
教务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