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年10月14日 14:54来源:作者:
各院系、各位同学:
2012--2013年度住宿情况统计经各系和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的协调配合,已核查清楚。财务处根据已核情况对各位同学的住宿标准拟进行调整,近期将返还应退住宿费的款项。请持学生证和缴费票据于2013年10月15日至10月31日来我处财务大厅办理退费业务。请各院系负责人通知相关同学,配合我处完成此项工作,谢谢合作。
特此通知。
榆林学院财务处
201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