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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审、证件服务

来源: 作者:保卫处 发稿时间:2013年09月24日 10:28 浏览次数:[]次

一、政审服务

同学们、教职员工家属子弟,因工作、参军等需要办理政审手续,请按以下程序办理:

1、按照所去单位要求填写好各类表格,并完成附属材料;

2、所在院系、部门完善材料、证明手续;

3、保卫处办公室办理政审手续;

4、按照保卫处工作人员的指导,到公安部门办理政审手续;

5、交回所去单位审核。

二、证明服务

同学们因就业等需要开启无犯罪证明书,请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所在院系系办理证明手续;

2、保卫处办公室办理制式化证明手续;

3、崇文路派出所办理无犯罪证明书。

三、身份证、户籍服务

同学们需要办理身份证、户籍证明,请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持本人有效证件到保卫处办公室办理相应手续;

2、崇文路派出所办理相应证件。

温馨提示:户籍已经没有区域的区别,为了同学们的方便,请同学们在校学习或将来工作时,尽可能不要迁移户口。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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